郑牧民,男,汉族,1951年5月生,安徽凤阳人, 1968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十届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1968年9月宿县栏杆公社大旺大队知青;1970年10月至1973年12月在合肥工业大学地质系矿产地质专业学习,毕业后任合肥工业大学地质系学生辅导员、团总支书记;1982年7月任合肥工业大学团委副书记;1984年2月任合肥工业大学团委书记;1985年6月任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 1985年10月至1986年6月任省委整党指导委驻芜湖联络组副组长);1987年9月任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其间: 1988年2月至7月参加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1988年12月任省体委主任、党组书记;1995年2月任六安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其间: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1998年3月任马鞍山市委书记(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2003年1月任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省委统战部部长;2003年2月任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省委统战部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2004年6月任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省委统战部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党组书记;2006年12月任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省委统战部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2008年1月任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省委统战部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中共十三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中共安徽省七届、八届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