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塔,男,汉族,1949年5月生,河北乐亭人,1965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普通班学历。现任十届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1965年8月解放军6315部队战士;1969年3月任合肥化工厂氯化车间工人;1973年9月至1976年9月在合肥工业大学电机系发配电专业学习;1976年9月起历任合肥化工厂工人、技术员;1978年8月任合肥团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1980年4月任合肥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81年1月任合肥市委常委,合肥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83年6月任合肥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83年8月任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 1986年3月至9月任省农村工作队驻泗县工作队队长);1987年6月任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3年3月任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1998年4月任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 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进修部第37期进修班学习);2008年1月任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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