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医保惠泽全民
安徽政协网 2007-06-05

“从2008年起,县财政将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缴费部分实行补助。”繁昌县县长汤春和告诉“政协工作江淮行”记者。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县政协的建言献策和积极推动下,繁昌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已经走在全省前列。而在此基础上建立全民医保制度又浮出水面,成为今年政协委员们关注的新热点。

    200410月,繁昌县被安徽省批准为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以后,就着手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管理局,积极筹措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基线调查工作,制定《繁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筹资机制、基金管理与使用、医疗救助和服务监管。

    在今年3月召开的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县政协医疗卫生界提出集体提案,建议在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全民医保制度。提案说,目前全县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覆盖率已达84.6%,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在30%-40%之间。在全县城镇居民中,一些私营企业职工、下岗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和少年儿童还不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这部分人要占到城镇居民的31.1%,且多属于弱势或困难群体。

    提案建议尽快建立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并提出参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合理的医疗保险费用筹资机制、科学的医疗费用补偿方式,设定合理的保障程度,以最大程度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建立有效的医疗保险监督管理体制等一系列建议。

    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得到了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表示,将大力实施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等民生工程,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作者/来源: 江淮时报 毛学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