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明委员发言:建设绿色矿山促进资源型城市持续协调发展
admin 2005-01-26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矿山开采和采矿沉陷造成的破坏十分重视,已投举资支持治理采矿沉陷、煤矸石综合利用,帮助采矿沉陷区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保护矿区环境。但目前采矿沉陷区的治理依然在走“末端治理”的老路,矿区破坏严重,资源循环利用率低。这也是皖北地区,特别是采矿沉陷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来自致公党的丁明委员在上午的发言中呼吁建设绿色矿山,促进资源型城市持续协调发展。

图:丁明委员呼吁建设绿色矿山,促进资源型城市持续协调发展

    丁明委员指出,当前在矿区沉陷“末端治理”中存在着种种弊端:一是“先破坏、后治理”的“末端治理”方式,事实上已经造成了我省矿区生态环境以及国土资源的严重破坏。二是法律政策、资金投入机制等不健全,“谁破坏,谁复垦”原则形同虚设,“破坏一亩,复垦一亩”目标无法实现。土地复垦的配套法规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复垦治理改造基数大,复垦资金没有可靠保障。而国外矿区土地复垦工作就有很多先进经验可以借鉴。如德国、美国、加拿大等国是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健较早、较好的国家。美国对于矿业开采业就要求工程开始前,矿业公司就要向其项目所在地的社区宣传开矿方案和全过程治理计划,并与社区密切合作开展举触性研究。据此,他认为实行“全过程治理”是促进资源型城市持续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绿色矿山的必由之路。

    丁明委员在发言中对实行“前端治理”和“全过程治理”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建立健全矿区沉陷土地治理的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开展沉陷区治理规划工作;三是坚决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政策,做到边采矿、边治理、边复垦;四是合理解决沉陷区治理成本负担问题;五是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