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养老工作 构建和谐社会
安徽政协网 2008-01-27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数量的巨大压力,影响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妨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人口大省的安徽,较之全国,人口老化问题更为突出,养老工作的压力更大。安徽省政协委员项纯文在此间举行的安徽省“两会”上建议,做好养老和老龄工作,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安度晚年,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目前,安徽人口老化问题突出。一是人口老化速度不断加快。1998年,我省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7.02%,比全国早两年进入了人口老龄化阶段。近几年,我省老龄化速度在逐年加快,调查数据显示,我省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2001年为8.10%,2004年为9.30%,2006年为10.16%。这说明,我省人口老龄化正呈加速发展的态势。二是传统居家养老方式受到挑战。在传统养老方式中,大部分老人选择与子女共同居住,养老以家庭为主,但目前这一方式正受到挑战。在城市,随着工作节奏的加快,生活方式的改变,许多中青年人选择单独居住,出现了大量老人独居的“空巢家庭”。而在农村,大量的中青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出现了大量生活无人照料的“留守老人”。老人们还常常遭遇“孝道危机”,年轻人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的情况屡屡发生。三是养老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法律执法主体不明确,原则性过强,难以操作。这部法律已颁布实施十多年,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四是养老保险覆盖面低。2005年全省抽样调查显示,仅有16.67%的老人享有退休金或养老保险,83.33%的老人不得不靠家人供养或自己劳动生活,而在农村,这一问题更为严重。五是养老机构发展缓慢,难以满足社会需要。目前,全省一、二级养老院尚不足百所,虽然各乡镇基本上都有养老院,但其规模、服务质量及管理水平都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

    项纯文委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养老工作:

    第一,弘扬中华民族“孝”文化。要继承传统“孝”文化的精华,加强对孝道孝行的社会宣传,对全体人民推行“孝”文化教育。“孝”文化的本质就是下辈奉养上辈的文化,是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承担养老责任的文化。要让“孝”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和谐文化的建设当中,形成中国社会尊老、爱老、敬老的浓厚氛围。

    第二,建立和完善老年法规体系。要推进国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符合当前人口老龄化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养老和老龄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第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要在建立和完善城镇社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体系的同时,普遍实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并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第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要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基础薄弱的乡镇养老院的投入;增加对民营养老机构的补贴,引导其向公益化方向发展。

    第五,建立产业化、社会化的运行机制,推进安老、养老产业的发展。制定老年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扶持和保护老年服务业的政策,建立老年服务业发展管理体制,培育老年服务中介组织,培养专业化的为老服务工作队伍。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将之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企业研发老年消费品,培育和规范老年用品市场。

    第六,政府要在“老有所养”中担负起更大的责任。应将人口老化问题提高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从多角度审视人口老化问题,制定人口发展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总体战略规划。十七大明确指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省、市、县(区)各级政府应在十七大报告的指导下,担负起这项历史的责任。

    人口老龄化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此同时,老年人口比重的日益增大又会给经济发展、产业结构、文化心态、社会发展等带来一系列的影响,成为21世纪中国必须认真对待、认真研究的重大社会问题。人口老化问题不但是老年人口问题,而且是与社会的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问题。安老、养老是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共同责任,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创造一个代际和谐、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和谐社会。

作者/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