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地域及监管力度等因素的影响,各地农村违法建筑总是“按下胡芦浮起瓢”,且屡有抬头蔓延的态势。近日,农工党员、安庆市宜秀区政协常委王文保在调研中发现,农村违建无法扼制的原因在于“补偿”政策。王文保建议,政府应对农村拆违尽快实施“零利益”补偿机制,以此切断农村违建的利益链。 王文保发现,2007年安庆市东城区一次拆违中,虽然政府一改以往“拆一还一”的优惠补偿惯例,改为“住房按人口补偿,多余面积予以现金补偿”的办法。由于当地农民房的一般造价不超200元/平米,政府对既成违法建筑采用的是“400元/平米”的标准。违建对于农民个人来说,变相地成为高达100%的投资回报。 政府的出台该政策的的本意是在拆违过程中尽量维护被拆农户的利益,但优厚的条件,使得该处农民千方百计逃过乡村各级组织的死看严守,通过搭违来达到生财目的。周边农民也群而效之。 王文保为此建议政府应尽快在今后拆违中引入“零利益”的补偿概念。何谓“零利益”?王文保解释说,就是仅给违法建筑补偿平均建筑成本,如安庆市按200元/平米的标准实施。这样对于违法建筑户也没有实质性的损害,仅相当于他没有实施违法建房。对于现有人均面积未达国家规定标准40平方米的农户,王文保建议在不批建房的同时,在拆违时也按40平方米的面积返还。这样做既没有增加拆违成本,还为这部分真正的弱势群体解了后顾之忧。王文保认为,没有了违建带来的额外收益,农民会因无利可图,而主动停止违建行为。 对于节约下来的拆违资金,王文保建议可用于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要建立一种机制,即农村违法建筑越少,拆迁农民得到的利益越大。”王文保解释道。(曹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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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 江淮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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