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蔡伟平日前提案反映,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实验室废液处理不科学,甚至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他建议加强实验室有毒有害废液分类储存,集中处置,规范管理。 据介绍,实验室废液不同于工业废水,实验室废液的成份及数量稳定度低,种类繁多且浓度高,处理的危险性也相对增高。一般的实验室废液可分为: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和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其中的某些废液属于持久性有毒有害废液,如含有多氯联苯的废液。这些有害废液散布到环境中去将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的威胁,不仅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而且还会导致人类内分泌紊乱、生殖及免疫机能失调等。 据蔡伟平调查,对产生的废液采取焚烧或深埋的办法进行处理,这样很不科学,即不安全,也不符合环保要求,很容易产生二次污染。甚至一些实验室,包括一些重点实验室,产生的有毒废液都不经过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到下水道,很多试剂瓶中的废强酸、强碱,包括一些微放射性物质作为垃圾直接扔掉。 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虽然有些实验室有明确的关于有毒废液处置的管理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处理有毒废液的费用很高,往往不愿意花钱处理,而政府又没有专门的处理部门。而目前我省还没有关于实验室有毒有害废液管理的政策法规,一方面不能引导实验室按照政策法规办事,另一方面也不能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 蔡伟平呼吁政府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他建议,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实验室要在环保局登记在册,环保部门每年要对实验室进行抽查。政府要求实验室对所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进行分类储存,对于大量的有毒有害废液统一运往专门机构进行处置。同时希望政府出台一定的补偿机制,扶持专门的环保公司,并委托专门的环保公司定期对实验室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进行无公害化处理,把处理费用降下来,让实验室能轻松"埋单"。(毛学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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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 江淮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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