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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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科教文卫.医药卫体 |
立案日期:2007.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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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安徽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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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派 团 体 提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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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5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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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关于尽快在全省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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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建议由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分别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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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
省民革 ( D01 )
2676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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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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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我省于2003年启动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益,受到了大部分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但是由于仍处在试点阶段,还有相当数量的市县没有开展这项利民工程。国家提出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覆盖全国,同时我省也已经进行了三年多的试点工作,建议全面总结试点,2008年在全省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办法与建议: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建立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认真研究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出更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实施方案上,注意发挥农民的参合积极性,把这项惠及千万农民的"重大健康工程"做好。
一、注重加强宣传发动工作
我们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调研时发现,农民普遍知晓,但非常支持的户数只占57.46%,有相当一部分抱观望态度。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还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院一知半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的了解不深,从而产生了不信任和不支持的态度。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还要通过农民参合以后得到实惠的生动事例让他们看到参合的好处,解除他们的疑虑,增强他们参合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对于财政困难的县市,适当加大省级支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通过政府财政支持和统筹资金的方式来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比例的3:2:5,对于财政状况较好的市县上可,而对于财力不足的地区,地方财政很难负担起来,这也是宿州市等北部省辖市试点工作进展缓慢的根本原因。中央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上的补助是区别对待的,目前仅对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部分参加试点的困难县(市)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建议我省对不同经济状况的市、县也给予区别对待,根据上年度全省各市县财政状况,分为三类区别对待,将财力薄弱的贫困县比例调整为5:3:2。这样既不增加省财政太多的负担,又能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巩固和推广。
三、坚持大病统筹为主,增加报销比例和医疗救助范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才能有效地防止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一般农户(五保户和特困户除外)数量不大的医疗费(因经济发展情况不同约在千元至三千元范围内)基本上能够承受。而如果一个农民得一次大病,就会耗尽全家多年的收入,还要举债。因此建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突出以大病统筹为主,取消个人帐户,全部纳入统筹基金,同时适当提高起付线、封顶线和大病报销比例。在采取向大病倾斜措施的同时,还要注重保护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可以采取对参合者的慢性病长期门诊费用、住院分娩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将农村儿童一类、部分二类疫苗纳入补助范围;对五保户、特困户的医药费报销给予优惠待遇等措施,扩大受益面,让更多的农民感受到参合的益处。
四、外出打工人员的参保问题
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流动人口大幅增加,人户分离的现象将较为普遍,对以户为单位参保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产生重要的影响。进城农民多为青壮年,一方面减少了农村新合作医疗低利用率人群的参保,使基金风险增大;另一方面他们中间许多人没有医疗保障,生活环境和条件较差,出现健康方面的问题后无力解决。现在外地打工人员只能在原所在地参保,但实际上,常年在外打工者即使产生了大病也不可能回来就医。因此建议将进城务工的农民纳入务工地参合范围,按规定和比例报销,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五、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
农民参合的最大愿望就是花最少的钱,获得更多更好的医疗服务,而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是农民看病的主要场所。但是我省特别是财政基础薄弱的市县,现有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条件和医务人员水平难以实现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的愿望。如果我们能够确保参合农民比不参合农民更能得到方便快捷,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农民参合的积极性才会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才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所以要把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对乡、村医疗卫生保健网络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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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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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提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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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办理】
2007提案0158号: 案由: 关于尽快在全省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提0158号.doc (点击打开) 建议/提案人: 省民革 建议/提案人联系电话: 大会分办意见: 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分别办理 厅内主办处室: 厅农卫处 厅内会办处室: 主办处室具体负责人: 汪升明 主办处室联系电话: 2633381 主办处室具体承办人: 汪和平 办结时限: 2007-6-15 ---------------------------------------------------------------- 第一次联系情况: ---------------------------------------------------------------- 第二次联系情况: ---------------------------------------------------------------- 第三次联系情况: ---------------------------------------------------------------- 是否文件形式办理: 是 实际办结时间: 2007-6-11 办复内容:
案复〔2007〕30号
对安徽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0158号提案的答复
省民革: 你们在政协安徽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尽快在全省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关心。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 关于全面建设新农合制度问题。 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的要求,我省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已在全省81个县(市、区)建议新农合制度。新农合制度已覆盖81%的县(市、区),覆盖农村人口4100多万。我们正努力争取2008年达到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的目标。 二、关于新农合的宣传工作。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新农合的宣传工作,使我省新农合的参合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04年为77.03%、2005年为81.19%、2006年为83.85%、2007年为85.72%,均高于中西部地区参合率。 省新农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贯把新农合的宣传摆在重要的位置,逢会必讲。卫生厅徐恒秋副厅长最近在2007年新增新农合县(市、区)工作会议上特别要求各地要在基础性工作完成后,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她指出宣传工作要贯穿新农合工作的全过程,要让农民全面了解新农合政策、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要实事求是,不要夸大其词,误引误导;要引导农民少一点投机心理,多一点合作意识;各级政府要加强宣传工作,各级医疗机构也要共同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宣传与发动工作,打好打牢新农合工作的群众基础。 提案对于新农合宣传工作做了比较客观而全面的分析,对于指导新农合宣传工作很有帮助,我们将进一步分析,找出对策,积极采纳提案中的相关建议,采取典型事例宣传、补偿公示、一封信等形式把新农合宣传工作做好。
三、关于调整地方各级财政补助比例问题 我省新农合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比例也在不断的调整之中,体现了政府以实事求是的精神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不断调整县级财政分担比例,减轻县级财政负担。 2003年我省开始在10个县开展新农合试点时,省政府规定由地方政府资助的人均10元前按照省、市、县三级3:2:5比例分担。 到2006年中央提出中央财政的人均补助资金提高到20元,地方政府也应相应提高到人均20元,在此背景下,省财政厅和卫生厅联合下文规定了2006年、2007年及以后年度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按照9:4:7比例分担。 到2007年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2007]3号)又对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比例进一步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应由地方各级财政负担的补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61个县(市)和15个县改区由省与县(市、区)按15:5比例负担;其他市辖区由市财政负担。进一步减轻了市与县负担。
四、关于新农合补偿方案问题 新农合补偿方案是新农合制度的核心,省新农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一直致力于研究在现有筹资水平下如何提高补偿水平同时又扩大受益面。去年省新农合领导小组在总结前几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设计与调整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基金使用范围、补偿模式设计等内容,已经将乡镇级医疗机构起付线降低到100-200元之间,封顶线提高到2万。 我省多数县(市、区)新农合补偿方案均以住院补偿为主,同时设计了慢性病补偿、住院分娩补偿,有些县(市、区)设计了家庭账户,有些设计了门诊统筹,与提案中的相关建议已经不谋而合。由于新农合的筹资水平目前只有人均50元,尚不能解决现有问题,以后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补偿的范围将会逐步扩大。各县(市、区)的五保户和特困户的参合资金均由当地政府的民政资金解决,同时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如何提高五保户和特困户补偿水平的措施,如有些县规定五保户和特困户的报销比例比其他参合农民提高10%,在新农合报销后再到民政部门进行二次报销。
五、关于外出打工人员的参合问题 新农合的对象是农民,无论他们是在户口所在地打工还是外出打工,均可以参加新农合。在开展新农合的第一年度有出现宣传不到位导致在外打工人员没有能够及时参合的现象确实存在,但在第二年度这种现象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我省所有县(市、区)都规定只要是参合农民,无论他们在哪里因病住院治疗都能够报销。但是将进城务工的农民纳入务工地参合范围,涉及到相关省(市)间的协调、配合,农民工所在地的财政投入等问题目前有一定的难度。我们将密切关注外出打工人员的新农合问题,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补偿方案,极大地方便外出打工人员就医有报销。
六、关于医疗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问题 近几年,省里卫生投入的重点已经向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两个方面倾斜。其中,公共卫生投入的40%也是用于农村卫生的,如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大量的经费向农村卫生倾斜。2003年,乡镇卫生院基建经费由每年30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省财政安排农村卫生专项经费1200万元,用于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2004年,争取国债专项资金7620万元,用于合作医疗试点、艾滋病防治示范和血吸虫病未控制地区共30个县198个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2005年农村卫生建设专项经费增加至2000万元,又争取国债专项资金1.13亿元,地方配套4871万元,用于“三权”已上划30个县318所乡镇卫生院建设。 为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水平,省卫生厅采取了多种措施,开展“卫生下乡服务”。鼓励县、乡、村卫生机构开展纵向业务技术合作;引导城镇医务人员到农村服务,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职称之前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满规定年限的制度。省卫生厅和人事厅共同研究决定,从2004年起开展专门针对农村卫生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这一措施达到了稳定农村卫生人员的作用。省财政每年列出300万元用于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2007]3号),明确提出“从2007年至2011年,用5年时间改扩建1230所乡镇卫生院、10000个村卫生室和200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全省基本健全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投入资金约12亿。所需资金除积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外和争取中央投资外,其余由省与市、县按8:2比例负担。
省新农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认真研究本提案中有关建议,结合我省新农合实际,作好全省新农合的指导工作,推动我省新农合健康持续发展。
办复类别: A类 联系单位:省合作医疗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2633381
安徽省卫生厅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抄送:省委办公厅或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7年6月14日印发 印8份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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